民法典中人格权包括哪些?
我想了解下在民法典里,人格权具体涵盖了哪些内容。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感觉人格权挺重要的,但又不知道具体包含什么,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能给我讲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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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关乎着每个人的尊严、自由和价值。通俗来讲,人格权就是法律赋予我们作为人所应有的基本权利,让我们能在社会中体面、自由地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可以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最基本人格利益的保护。它就像是一个大的框架,为其他具体人格权提供了基础和兜底的保障。当我们的某些人格利益没有被具体人格权所涵盖,但又确实受到了侵害时,就可以依据一般人格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人格权则更加明确和细化,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最根本的权利,它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存续。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身体权关注的是我们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比如未经他人同意,不能随意触碰、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则是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如果他人的行为导致我们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就侵犯了我们的健康权。 此外,还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姓名权是我们对自己姓名的决定、使用和变更的权利。名称权主要针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它们对自己的名称享有使用、转让等权利。肖像权保护我们对自己肖像的制作、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名誉权确保我们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非法侵害。荣誉权则保障我们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荣誉利益不被侵犯。隐私权保护我们私人生活的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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