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罪构成的前提是什么?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听闻有医生因为医疗事故被追究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呢?我担心自己在工作中不小心触及法律红线,所以想了解清楚,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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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来详细介绍其构成的前提。 首先是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比如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他们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获得了从事医疗工作的资格,在医疗活动中承担着相应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对医务人员的资格和执业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这些规定的人员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其次是主观方面。构成医疗事故罪要求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本应仔细核对手术部位,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核对,导致手术错误,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医务人员是故意造成患者损害,那就不构成医疗事故罪,而可能构成其他更严重的犯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单位是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其工作秩序的稳定对于保障公民的健康至关重要。当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医疗事故发生时,不仅破坏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还直接损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 最后是客观方面。医务人员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现多样,如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例如,值班医生擅离职守,延误了对危急患者的救治;护士配错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的分级和认定有明确的标准,只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前提条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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