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开股东会通过了一项决议,但我对这个决议的成立有点疑问。我想知道股东会决议要满足什么条件才算成立,我好判断这次决议是否合规,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所以想了解一下股东会决议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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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的成立要件是判断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主体要件。股东会决议是股东通过会议形式表达共同意志的结果,所以做出决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是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人,具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比如,一个人并未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却参加股东会并参与决议表决,那么其表决行为是无效的,可能会影响决议的成立。 其次是程序要件。股东会的召开需要遵循法定程序,要提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也必须符合规定。如果程序存在瑕疵,例如未提前通知某股东参加会议,该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参与表决,那么这个决议在程序上就可能存在问题。 再者是意思表示要件。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应当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决议应当是股东通过合法的表决方式形成的。一般来说,普通决议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里的表决权通常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来确定。如果存在股东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表决,那么该决议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质疑。 最后是内容要件。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决议内容涉及违法事项,比如决议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那么这个决议自始无效,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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