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我参与了公司的股东会,会后有人说这次股东会决议可能不成立。我不太懂,想知道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具体有哪四种情形呢?我想确认下我们这次会议是不是符合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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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决议不成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指的是,股东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关键要素缺失或者程序严重违法,导致该决议从法律层面自始就不存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公司未召开会议。一般来说,股东会决议应该在会议上经过股东们的讨论和表决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规定,公司未召开会议的,原则上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召开会议,又不符合可以不召开会议的特殊规定,那么形成的所谓“决议”是不成立的。 第二种情形是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召开股东会的目的就是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如果会议根本没有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那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比如会议议程里有A、B两个事项,但实际只对A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对于B事项没有进行表决,那么针对B事项形成的决议就是不成立的。这也是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决议不成立情形之一。 第三种情形是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通常会对股东会召开时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比例有要求。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作出重要决议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会议,而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只有三分之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决议就是不成立的。这是为了保证股东会决议能够真正反映大多数股东的意愿。 第四种情形是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除了对出席人数和表决权有要求外,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还会规定决议通过所需的表决权比例。比如,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实际表决结果中,同意该决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只有二分之一,没有达到规定的通过比例,那么这个决议就是不成立的。这也是从法律和章程层面保障决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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