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呢?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了决议,但我总感觉这个决议有些不对劲,可能损害了股东权益或者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我想具体了解下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相关判定标准,以及如果真的无效,后续该怎么处理。
展开


股东会决议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比如,决议涉及的事项与现行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规定相冲突,像违法分配公司利润,如果公司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就向股东分配利润,这明显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这样的决议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其次,侵害股东权利。这包含多种情形,例如违法剥夺股东资格,在没有合法依据和正当程序的情况下,通过股东会决议取消某股东的股东身份;或者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未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保障股东的优先认缴权利等。 再者,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然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但它的职权是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超越了这些规定作出决议,如擅自决定本应由董事会决定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该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另外,违法任免公司人事。如果股东会违反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这样的决议也是无效的。 最后,股东会违法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违法作出的增资减资等决议亦应认定为无效。例如,在未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就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如果股东认为股东会决议无效,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租房纠纷适合类案类判吗?
- 2024年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 办营业执照会查个人征信吗?
- 犯聚众淫乱罪是否可以撤销职务?
- 流产手术如何报生育津贴?
- 跨省可以只转社保不转医保吗?
- 刮擦事故交警一直拖着该怎么处理?
- 非法经营和酒驾哪个更严重?
- 公司名称变更后,认证证书需要变更吗?
- 撞人后当时没事后来对方索赔,司机该怎么办?
- 侵权案件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
- 失业后办理领取金时医保卡余额为负数该怎么办?
- 婚前财产增值应该如何分割?
- 民间借贷涉及非法集资时应先审理哪类案件?
- 哪八种醉驾会从重处罚?
-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撤销吗?
- XX的股权转让方案获批有什么法律影响和后续要求?
- 村会计是否能构成滥用职权?
大家都在问
- 租房纠纷适合类案类判吗?
- 2024年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入职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 办营业执照会查个人征信吗?
- 犯聚众淫乱罪是否可以撤销职务?
- 流产手术如何报生育津贴?
- 跨省可以只转社保不转医保吗?
- 刮擦事故交警一直拖着该怎么处理?
- 非法经营和酒驾哪个更严重?
- 公司名称变更后,认证证书需要变更吗?
- 撞人后当时没事后来对方索赔,司机该怎么办?
- 侵权案件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
- 失业后办理领取金时医保卡余额为负数该怎么办?
- 婚前财产增值应该如何分割?
- 民间借贷涉及非法集资时应先审理哪类案件?
- 哪八种醉驾会从重处罚?
-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撤销吗?
- XX的股权转让方案获批有什么法律影响和后续要求?
- 村会计是否能构成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