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多久可以离婚?


在探讨天津夫妻有共同债务时多久可以离婚这个问题前,需要先了解离婚的方式,因为不同方式下时间是不同的。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和申请发证期限都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在协议离婚时,理论上顺利的话,最快需要三十一天,最长需要六十天,这里的时间与是否有共同债务并无直接关联,关键在于双方是否能就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 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有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对债务的性质、分担等进行审查和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存在较大争议,可能会导致审理时间延长。比如双方对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就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调查、审理和判断。所以诉讼离婚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少则几个月,多则可能超过一年。 总之,天津夫妻有共同债务时离婚所需时间,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双方对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