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下面从侵犯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三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国家赔偿的标准。
首先,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意味着,当公民因国家机关违法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时,赔偿金额以天数为计算单位,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例如,某人被错误羁押了30天,那么他能获得的赔偿就是30乘以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其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 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最后,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总之,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受到国家机关侵害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应依据具体的损害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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