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的行为特征是什么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票据诈骗罪的行为特征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实际生活中,怎么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构成票据诈骗罪。想具体了解票据诈骗罪行为特征都包含哪些方面,能不能举例说明下,好让我理解得更清楚些。
展开


票据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利用票据来骗取财物的犯罪行为。票据呢,像我们常见的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票据范畴。 下面来说说票据诈骗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观上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却还使用。比如说,张三明知道手里的支票是假造的,却拿着去商店买东西骗货物,这就是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仍使用。作废的票据就没有效力了,但如果有人故意用它来骗取钱财,就构成了票据诈骗罪。例如李四捡到一张过期的汇票,却拿去银行兑付,这就是明知是作废票据还使用。 再者,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意思就是未经票据所有人同意,冒充人家去使用票据。比如王五偷拿了赵六的支票,然后冒用赵六的名义去支取现金。 然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空头支票就是账户里没有足够的钱却开支票,印鉴不符就是支票上的印鉴和在银行预留的不一样。比如一家公司账户没钱了,老板却开出支票给供应商,想骗货物,这就是这种行为。 最后,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例如出票人在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下签发票据,让收票人以为能拿到钱,实则是骗局。 总之,票据诈骗罪的这些行为特征,都是围绕着利用票据的一些违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展开的,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他人的财产安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