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无力偿还,会被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我朋友最近失业了,信用卡透支了五万多元,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没还,银行也催收过好几次,但他确实没有能力偿还。他很害怕自己会被警察抓,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才会被立案?金额和逾期时间有没有明确规定?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解答。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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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修正),信用卡透支无力偿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型)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三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关于立案的金额标准,该解释明确: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为“数额巨大”;五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关键主观要件。如果持卡人并非故意逃避还款,而是因失业、疾病等客观原因暂时无力偿还,应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等方案,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你朋友的情况中,若其没有隐匿财产、更换联系方式等逃避催收的行为,且主动与银行协商,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建议尽快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逐步偿还欠款,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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