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办案三项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跟公安办案有点关联,听说有个公安办案三项规定,但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就想知道这三项规定到底是什么,对公安办案有啥影响,会不会影响到我和办案的关系,所以来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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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办案“三项规定”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首先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简单来说,就是领导干部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影响力去干预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如果领导干部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要如实记录。根据该规定,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也不能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司法人员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同样要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能够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之间不正当的干预,保证案件的公正办理。 最后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主要是规范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不正当接触交往,比如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等。如果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有助于防止司法人员因不当交往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维护司法的廉洁性和公信力。 总之,公安办案“三项规定”从外部领导干部干预、内部人员过问以及司法人员与外部相关人员交往等多个方面,为公安等司法机关公正办案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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