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权法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我最近遇到了一起可能涉及侵权的事情。对方说我侵犯了他的权益,但我觉得自己有理由不承担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在侵权法里,都有哪些情况是可以作为免责事由的呢?这样我就能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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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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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权法中,免责事由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行为人可以依法不承担或者减轻民事责任的情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侵权法免责事由。 首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例如,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砸坏了邻居的物品,这种情况下房屋主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有人对你进行暴力攻击,你为了保护自己进行反抗,在合理限度内打伤对方,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例如,为了躲避突然冲出来的车辆,你不得已将自行车驶入他人的院子,造成了一定的损坏,这种情况就属于紧急避险。 还有受害人故意。如果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比如,某人故意跑到机动车道上让车辆碰撞,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有相关规定。 最后是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甲的狗被乙故意激怒后咬伤了丙,那么丙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乙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总之,这些免责事由在侵权法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们平衡了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侵权纠纷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免责事由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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