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自愿放弃房子还需要过户吗

我和配偶离婚,我自愿放弃房子。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定得去办理过户啊?我不太清楚不过户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过户具体有哪些流程,所以想问问到底还需不需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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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自愿放弃房子通常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房子属于不动产,也就是说,如果不办理过户登记,房子的物权在法律上并没有发生转移。即便在离婚协议里明确表示放弃房子,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放弃房产的一方仍可能对该房屋享有一定权益,无法完全切断与房屋的关联。 其次,从实际情况考虑,如果不办理过户,会带来不少问题。一方面,房屋产权的不确定性会导致获得房子的一方在处理房屋相关事务时遇到阻碍。比如想要出售房屋、进行抵押等操作时,由于产权不明晰,可能无法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万一原产权人反悔,或者原产权人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那么该房产就有可能因为还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而被查封等,这会给实际应该拥有房屋的一方带来极大的麻烦。 所以,为了确保房屋产权合法变更,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离婚自愿放弃房子后,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一般需要双方共同配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交离婚协议、身份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房产管理部门会依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就会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的所有权变更至另一方名下。要是一方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以实现房产所有权的顺利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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