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约具备哪些构成要件才有效?

我在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对方发了一个文件说这是要约。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要约才是有效的,想知道要约要具备哪些构成要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不然万一我回应了,最后发现这要约根本无效,那不是白忙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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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要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要约具备哪些构成要件才有效呢? 首先,要约人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这意味着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愿与对方签订合同。比如,甲对乙说:“我想把我的手机卖给你。”这就表明甲有订立手机买卖合同的意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里就明确了要约人要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愿。 其次,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包含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像买卖合同中,一般要明确标的物、数量、价格等关键内容。“确定”则是说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例如,甲对乙说:“我以5000元的价格把我的那部苹果手机卖给你。”这里就明确了标的物(苹果手机)、价格(5000元),内容具体确定。如果甲只是说:“我想卖个东西给你。”这就因为内容不具体确定而不能构成有效的要约。 再者,要约必须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特定的受要约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特定的一群人。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也可能构成要约,比如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这是一种特殊的规定。 最后,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范围时,要约才生效。比如,甲通过电子邮件向乙发出要约,当乙收到该邮件时,要约才开始生效。如果甲发出的邮件因为网络问题没有到达乙的邮箱,那么这个要约就没有生效。 综上所述,一个有效的要约需要具备要约人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具体确定、向特定受要约人发出(特殊情况除外)以及送达受要约人等构成要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要约才能在法律上产生相应的效力,为合同的订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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