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司法强拆,被拆迁人还能做什么?


当面临司法强拆时,被拆迁人仍有一些途径可以采取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司法强拆的概念。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通过法院来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在司法强拆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做以下事情: 第一,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复议或诉讼。如果被拆迁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政复议一般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政诉讼一般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通过法律程序来审查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产权证明、评估报告不合理之处等,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经复议或诉讼,法院认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违法等问题,那么司法强拆的基础就可能被动摇。 第二,配合法院执行程序。当司法强拆进入法院执行阶段,被拆迁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可以与法院执行人员沟通,了解执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在强拆前,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和保全。如果在强拆过程中,执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例如违法损坏被拆迁人的财物等,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责任。 第三,争取合理补偿。即使面临司法强拆,被拆迁人仍然有权利争取合理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被拆迁人可以与征收方再次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在法律程序中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要求法院对补偿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 总之,面临司法强拆,被拆迁人并非束手无策,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