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我最近在处理一个债务纠纷,听说有诉讼时效这回事,而且还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我不太清楚什么情况能让诉讼时效中断,想了解一下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具体有哪些,这些事由对我的案子有啥影响。
展开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简单来说,就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某些特定的事情,导致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期间不算数了,要重新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对方没还,你主动去跟对方说让他还钱,这就是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因为你积极主张了自己的权利,法律要保障你能有足够的时间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对方在你催他还钱之后,明确表示会还钱,或者虽然没说具体还钱时间,但承认了这笔债务,这就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一旦有这样的表示,诉讼时效也会中断。这体现了双方对于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所以诉讼时效要重新起算。 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当你觉得通过和对方协商没办法解决问题,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时候诉讼时效也会中断。因为你已经启动了正式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会保障这个程序的顺利进行,所以诉讼时效要重新计算。 四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等。这些行为都表明权利人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也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