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情节会构成赌博罪?
我有个朋友平时喜欢和人打牌,有时候还会有点小彩头。我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构成赌博罪,想了解一下,到底具备什么样的情节才会构成赌博罪呢?是看输赢金额,还是看参与人数,或者其他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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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是一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它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首先我们来看看“以营利为目的”这个关键要素。营利目的就是说,行为人参与赌博是为了赚钱获利。比如有些人组织赌博活动,通过抽头渔利,也就是从每一局的赌资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自己的收入;或者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从中获利。这就是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 接着说“聚众赌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然后是“以赌博为业”。这是指行为人将赌博作为自己的主要职业或者生活来源,靠赌博所得来维持生计。比如有些人没有其他正当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整天就是参与各种赌博活动,通过赌博赢钱来生活,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以赌博为业。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以,如果存在上述符合赌博罪构成情节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赌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远离赌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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