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从法律概念上看,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他的目标就是把别人的钱拿到自己手里,而且这种占有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比如,有人以虚构的事实,说你得罪了某个厉害的人物,只有给他一笔钱才能摆平,这就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威胁、要挟等行为。威胁和要挟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是暴力威胁,像说要打你、伤害你;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比如曝光你的隐私、毁坏你的名誉等。例如,甲掌握了乙的出轨证据,以此要挟乙给他一笔钱,否则就把证据公布出去,这就是通过威胁隐私来达到敲诈的目的。 最后,被害人因为受到威胁、要挟而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交付了财物。这意味着被害人交钱不是自愿的,而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无奈为之。如果被害人根本没有害怕,或者虽然受到威胁但没有因为威胁而交钱,那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另外,关于“数额较大”“多次敲诈勒索”等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