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上写的工资就是实际工资吗?
我签了三方协议,上面明确写了工资数额。但听别人说,实际发到手的工资可能和协议上不一样。我就想问问,三方上写的工资是不是就一定是我以后能拿到的实际工资啊?会不会企业到时候随意更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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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三方协议上所写的工资并不一定就是实际工资。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三方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它约定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工资条款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然而,实际工资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与三方协议上的约定不一致。一方面,在入职后,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等情况对工资进行调整。例如,一些公司会有绩效奖金,这部分收入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来发放的,如果员工绩效不达标,实际工资就可能低于协议上的约定。另一方面,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代扣代缴一些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这些费用扣除后,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会比协议上的工资数额少。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三方协议中关于工资的约定,毕业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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