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跨年应该如何做账?

我和别人签了一份跨年的租赁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我担心如果处理不当会有财务风险或者违反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做账,是按年度分开处理,还是有其他更合适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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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租赁合同跨年的账务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会计概念和处理原则。对于跨年租赁合同的账务处理,主要涉及到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就是说,只要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来看账务处理方法。如果是经营租赁,出租方在跨年时,按照直线法将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入。比如,一份跨年的经营租赁合同,租赁期是从今年10月到明年9月,全年租金12万元,那么每个月应确认的收入就是12÷12 = 1万元。在今年,出租方应确认从10月到12月这3个月的收入,即1×3 = 3万元。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3万,贷:其他业务收入 3万。而承租方则应将租金在租赁期内均匀分摊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样以上述例子,承租方在今年应确认3个月的费用,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3万,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万。 如果是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比如,一项融资租赁设备,公允价值为5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48万元,那么承租人应将48万元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48万,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之后,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该准则对租赁的分类、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列报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在进行跨年租赁合同的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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