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只有租赁合同能做费用吗?

我有一份租赁合同,没有其他额外的票据,不知道仅凭借这份合同能不能把相关的支出当作费用来处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是怎么要求的,想了解只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做费用合不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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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处理中,费用的列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财务准则。 从会计角度来看,会计核算强调真实性和合理性。虽然租赁合同是证明租赁业务存在的重要依据,但仅靠租赁合同本身通常不能直接作为费用入账。会计核算要求有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凭据。例如,当企业租赁房屋用于办公,不仅要有租赁合同,还需要有租金支付的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这样才能完整地证明租赁费用的支出情况。只有租赁合同,无法确切证明租金是否已经实际支付,不符合会计核算对费用确认的要求。 从税务角度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强调“实际发生”,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有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对于租赁费用,通常要求有发票等合规票据。若仅有租赁合同,没有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凭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租赁费用很可能不被税务机关认可,不能在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只有租赁合同一般不能做费用处理,无论是从会计核算还是税务处理的角度,都需要有其他能够证明费用实际发生的相关凭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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