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关系构成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没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我和公司之间算不算构成劳动关系。我每天正常打卡上下班,接受公司的管理,做公司安排的工作。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什么样的关系才算是构成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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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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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下面从多个方面详细为您解释构成劳动关系的要素。 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用人单位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上述各类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从从属性来看,这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包括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比如,劳动者需要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听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经济从属性则是指劳动者依赖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进行劳动,并从用人单位获取劳动报酬以维持生计。例如,劳动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其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等通常也由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性质方面,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作是为了实现用人单位的经营目标,是用人单位整体业务运转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比如,在一家制造企业中,工人生产产品的劳动就是该企业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劳动也是律所业务的重要内容。 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仅仅依据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此外,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构成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从属性、劳动性质等多方面因素,并且可以通过相关凭证来进行认定。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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