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构成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发放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拖个几天,有时候能拖一两个月。我想知道到底怎样才算是拖欠工资呢?这种不按时发工资的情况算吗?我该怎么判断公司是不是在拖欠工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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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明确怎样才构成拖欠工资,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工资,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其中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就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时间要求。一般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就可能构成拖欠工资。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不能简单认定为拖欠工资。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不可抗力和经工会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超过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0号发工资,但是到了10号没有发,也没有出现上述特殊情况,那么从11号开始就可能构成拖欠工资。 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总之,劳动者要清楚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在遇到工资拖欠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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