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真正破产?


破产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意味着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我国,破产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规范。下面我们从破产界限、破产程序等方面来详细了解怎样才算真正的破产。 首先,我们来看看破产界限。《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里包含了两个条件,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价值低于其所负的全部债务数额。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强调的是,即使债务人的资产在账面上可能还能够覆盖债务,但实际上已经没有能力及时清偿债务。 其次,破产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一般来说,破产程序分为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等阶段。当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认为符合破产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接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当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就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分配。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主体,破产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企业破产法》主要适用于企业法人,但对于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也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比如,合伙企业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也可以参照适用破产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都构成破产。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或者通过协商、重组等方式可以解决债务问题的情况。只有当债务人确实符合破产界限,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才算是真正的破产。例如,一些企业可能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调整债务结构、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避免进入破产程序。 总之,判断是否真正破产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和法定的破产程序。如果你作为债务人或者债权人,遇到债务清偿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