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才算是正当防卫?

我之前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他打伤了。现在对方说我这不是正当防卫,要我赔偿。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正当防卫是怎么定义的,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才算是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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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面临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能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自己,而判断这些措施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法律定义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简单来讲,正当防卫就是在面对别人正在进行的不好的侵害行为时,我们采取行动阻止这个侵害,就算对侵害的人造成了一些伤害,也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要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比如故意打人、抢劫等。如果对方的行为是合法的,像警察依法执行公务,那就不能对其进行所谓的“正当防卫”。 其次是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还没有结束。如果侵害行为还没开始,我们提前去攻击对方,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同样,如果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了,我们再去报复对方,也不算正当防卫。例如,别人打了我们一拳后就停手了,我们这时候再去把对方打伤,就不符合时间条件。 再者是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意识。这意味着我们采取行动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出于报复等其他不良目的。要是我们本来就想伤害对方,故意挑衅对方动手,然后再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反击,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还有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我们不能为了阻止一个人的侵害行为,而去伤害与这个侵害行为无关的其他人。比如,甲打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把旁边无辜的丙打伤。 最后是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防卫行为的强度要和不法侵害的强度大致相当。如果对方只是轻轻地推了我们一下,我们却拿刀子把对方捅伤,这就很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不过,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准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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