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骗取征地补偿款涉嫌什么罪?

我家这边在搞征地,有人为了多拿补偿款,用一些不正当手段去骗取。我想知道这种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涉嫌什么罪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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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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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征地补偿款可能涉嫌多种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如果有人通过伪造材料、虚报面积等手段骗取征地补偿款,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次,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与他人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还可能涉嫌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不同的量刑幅度进行处罚。另外,如果涉及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提供便利,还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总之,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会根据具体的行为主体、行为方式等因素,以相应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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