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同居人属于什么罪?


在探讨虐待同居人属于什么罪之前,我们先来明确虐待行为的含义。简单来说,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 在我国,对于虐待同居人可能涉及的罪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虐待行为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家庭成员”传统理解是具有血缘、婚姻关系的亲属,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监护、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同居人也可能被涵盖在内。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所以,如果同居人之间长期存在虐待行为,情节恶劣,那么可能构成虐待罪。 其次,如果虐待行为同时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也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当虐待行为导致同居人身体受到伤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受到虐待的同居人,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施虐者的法律责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虐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施虐者骚扰、跟踪、接触被害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维护自己权益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