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电子转账凭证会构成什么罪?
我最近碰到了有关伪造电子转账凭证的事儿,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想知道具体会构成哪些罪名,不同罪名对应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在实际判定中会考虑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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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电子转账凭证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电子转账凭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金融票证的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如果伪造电子转账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诈骗行为,并且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就会构成诈骗罪。例如,通过伪造转账凭证让他人误以为收到款项,从而骗取他人财物等。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会计法》相关规定**:我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伪造电子转账凭证用于财务相关事宜,可能涉及违反《会计法》,并可能因该行为构成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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