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会计滥用职权会构成什么罪?

我村里的会计,利用职务便利,随意挪用村里的公款,还在账目上做手脚。我想知道这种村会计滥用职权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定为什么罪呢?
展开 view-more
  • #滥用职权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村会计滥用职权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村会计在协助政府从事特定行政管理工作时滥用职权,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村会计在协助政府进行诸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时滥用职权符合条件的就可能构成该罪。 其次,如果村会计滥用职权是为了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村集体属于“其他单位”范畴,村会计作为其中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就可能触犯此罪。 另外,若村会计滥用职权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