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野生动物会被判什么罪?
在我国,捕捉野生动物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具体要根据野生动物的种类、保护级别以及捕捉的情节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野生动物”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受到相同程度的保护。
如果捕捉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那么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条文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大熊猫、东北虎等这些珍稀物种,要是有人去捕捉,那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要是捕捉的是“三有”保护动物,也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该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 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在捕捉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使用了禁用的工具、方法,即使捕捉的不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可能构成犯罪。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情形。
所以,捕捉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不小心捕捉了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8个最新问题
离婚分割的房产,对方不让住也不折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拆迁纠纷该如何解决?
金融凭证诈骗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欠钱被起诉法院会执行吗
赌博罪最高会判几年?
期房不收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工伤不给赔偿是否可以报警?
17岁犯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公职人员私自出境赌博该如何惩罚?
电子社保卡忘记密码了该怎么找回?
最高院对共同侵权是如何认定的?
生育津贴病历资料是指出院小结吗?
没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过了该怎么办?
淘宝被诈骗该如何举报?
第二次吸毒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开庭审理后需要收监吗?
非法采矿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会竞合吗?
退房纠纷有哪些以及如何避免退房纠纷?
已为您展示了 18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