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哪些?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所欠下的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去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很好理解。比如夫妻两人一起去银行贷款买房,在贷款合同上两人都签了字,这个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双方都明确表示愿意一起承担这笔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例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了一笔钱,妻子在知道这件事后,表示认可这笔借款,那么这笔债务就变成了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了很多方面,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开销、孩子的教育费用、老人的赡养费用等。比如妻子为了家庭日常买菜、买生活用品而刷信用卡产生的欠款,虽然是她个人名义消费,但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以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丈夫未经妻子同意,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项目,如果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生活,或者妻子事后知道并认可了这笔投资,那么这笔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了解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清楚自己对于债务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为债务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