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需要分割财产吗
我最近打算离婚,现在对财产这方面有点疑惑。不知道离了婚之后,财产是不是一定要进行分割。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情况需要分,哪些情况可以不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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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不一定要分割财产。在法律层面,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要分割的,但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举个例子,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明确说好了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那离婚时就按这个约定来,不用分割财产。 而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不过要是双方有特殊约定,那就按约定处理。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尚未分割,或者发现有一方存在转移、隐藏财产等行为;又或者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这些情况下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刚才提到的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等。 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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