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面临法律判决,听说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种情况,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是不用坐牢了吗?缓刑期间要做什么?会不会又被收监呢?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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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虽然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但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三年的考验期,暂时不把被告人关进监狱。 有期徒刑很好理解,就是犯罪人要被限制一定时间的人身自由,在监狱里服刑。而缓刑,它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但要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三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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