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自理是什么意思?
我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里写了孩子抚养费自理,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是什么意思。是说对方就不用给抚养费了,都得我自己承担吗?之后情况有变化还能再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我有点搞不清楚,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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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自理指的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自行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各方面费用,不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在法律层面上,这通常是双方基于自身情况,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所做的约定或决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虽然约定了抚养费自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不能再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形,导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独自承担抚养费确实存在困难,或者孩子的实际需求明显增加,比如孩子生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上学需要大额学费等,那么孩子或者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所以,抚养费自理并非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后续是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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