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要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
我离婚的时候没让对方给抚养费,现在自己养孩子压力越来越大,经济上有点吃不消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啊?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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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没要抚养费,以后通常是还能再要的。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或者法院判决中未涉及抚养费,子女依然有权在必要时主张抚养费。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导致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者孩子的实际需求增加,比如孩子上学费用增多、生病需要更多医疗费用等。 只要存在合理的理由,比如抚养孩子一方的经济能力明显下降,无法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或者孩子因身体、学习等方面的原因,实际需要的费用大幅增加等,就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可以签订新的协议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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