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回来吗?
我离婚时为了尽快结束婚姻关系,放弃了让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现在独自抚养孩子压力太大,经济上有些吃力。我想知道之前放弃了抚养费,现在还能不能向对方再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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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是有可能再要回来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所需支出的费用。在法律上,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虽然你在离婚时放弃了孩子的抚养费,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永远不能再主张。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孩子的实际需要增加,或者你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那么你是可以向对方再次索要抚养费的。 比如,孩子突然生了重病,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孩子升学,学费大幅增加等情况,都属于孩子实际需要增加。而如果你的收入减少、失业等,导致你的抚养能力下降,也可以成为再次索要抚养费的合理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说明情况,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支持你的诉求。 总之,即使离婚时放弃了抚养费,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还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再次索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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