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愿放弃了抚养费后还能起诉吗

我离婚的时候自愿放弃了对方给孩子的抚养费,现在孩子开销越来越大,我一个人有点负担不起了。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有权利起诉让对方支付抚养费吗?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是否支持我起诉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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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了抚养费后还是有可能起诉的。 首先,要明白抚养费是什么。抚养费就是夫妻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这笔钱的多少要根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当时放弃抚养费是因为被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愿的情况,比如一方骗另一方说孩子不需要抚养费,或者威胁另一方放弃,那这种放弃行为是可撤销的,就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即便当时是真实自愿放弃,但要是之后孩子生活状况有重大变化,像孩子突发重病需要高额医疗费,而抚养孩子的一方独自承担困难,或者抚养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维持孩子正常生活等情况,为了孩子利益考虑,也能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不过,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如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等来判定是否支持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的具体数额。 相关概念: 抚养费: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的孩子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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