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司法局短信通知成为陪审员候选意味着什么?
我收到司法局发来的短信,说我是陪审员候选了。我有点懵,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清楚后续会怎样。成为候选是不是就一定会当选陪审员?如果当选了有什么义务和权益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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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司法局短信通知成为陪审员候选,这是成为人民陪审员的第一步,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当选。人民陪审员是指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他们参与案件的审理,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是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法律。该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一定条件,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通常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司法局初步筛选出符合这些条件的公民作为候选。 后续还会有一系列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基层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也就是说,从候选到正式成为陪审员,还需要经过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和任命等环节。 如果最终当选人民陪审员,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比如在三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在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同时,人民陪审员也有相应的义务。比如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而且,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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