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各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什么意思?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合同里写了各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我们双方都能去当地法院起诉对方吗?那这个‘当地’具体是指哪里呢?想了解下这种表述在法律上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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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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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参与其中的每一方当事人都具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启动司法程序以解决纠纷的权利。这里的“当地”,一般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对于管辖法院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意味着,“当地”可能是被告的住所地,也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也可能是合同履行的地点,也就是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履行的地点;或者是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当地”法院。例如,合同约定“各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就是“当地”法院。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涉及不动产纠纷的诉讼,就专属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即使合同约定了其他地方的法院,也不能改变这种专属管辖。 各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种表述,给予了当事人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权利,但具体向哪个“当地”法院起诉,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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