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实行法律监督权的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到底是哪个主体来实行法律监督权。我想知道,具体是什么机构或者部门有这个权力,他们是依据什么来开展监督工作的呢?我希望能了解实行法律监督权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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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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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权,通俗来讲,就是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法律能够正确、公正地实施的一种权力。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专门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就从根本大法的层面赋予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涵盖多个方面。在刑事诉讼领域,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比如,如果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出抗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同样拥有法律监督权。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这些规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所体现。 此外,人民检察院还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维护监管场所的秩序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的监督工作,共同构成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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