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移送法院后会怎样?


当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法院后,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后续可能发生的情况。 首先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件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审查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是否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该案件;如果不符合,可能会要求检察院补充材料。 接着是庭前准备。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确定开庭日期,并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其享有辩护权利。同时,法院也会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庭。此外,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法院可能会组织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听取意见。 然后是开庭审理。这是审判阶段的核心环节。在法庭上,审判长会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等。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辩护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之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最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再之后是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会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整个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比如有权获得辩护、申请回避等。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总之,检察院移送法院后,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判,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