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直接给了取保候审是怎么回事?

我本来以为取保候审得自己申请,结果检察院直接就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不太明白这是为啥,也不知道之后会怎么样,是意味着我没什么事儿了吗?想了解下检察院直接给取保候审这种情况是基于什么法律规定,后续我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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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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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检察院直接给予取保候审,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中的某一种。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也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一定无罪。它只是一种在诉讼过程中的临时措施,后续案件仍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进行。检察院会继续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才会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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