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应该重点提防哪几类陷阱?


在买房过程中,有几类陷阱需要购房者重点提防。首先是虚假宣传陷阱。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可能会对楼盘进行夸大其词的宣传,比如承诺周边会有大型商场、优质学校等配套设施,但实际交房时却不见踪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产权陷阱。有些房子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晰的问题,比如房屋存在多个共有人,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出售房屋;或者房屋已经被抵押、查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核查房屋产权情况,查看房产证等相关证件,避免陷入产权纠纷。 再者是合同陷阱。购房合同条款繁多,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条款,比如霸王条款,加重购房者的责任,减轻自己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或者不合理的条款,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 另外,还有一房多卖陷阱。个别不良开发商可能会将同一套房屋卖给多个购房者,导致购房者钱房两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通过查询房屋的网签情况等方式,避免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 最后,工程质量陷阱也不容忽视。有些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房屋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购房者在收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开发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