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派出所不提起公诉案件该怎么办?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案子涉及到我的权益受损。我去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后调查了一段时间,说不提起公诉这个案件。我不太懂这是为啥,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提起公诉的主体。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派出所主要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并没有提起公诉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可能是派出所侦查后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决定不起诉。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作为被害人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也就是说,你若对不提起公诉的决定不服,既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