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会怎样?

我有个事挺担心的,我之前从单位的公款里拿了一笔钱出来应急,想着之后再还回去。现在听说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我特别害怕,想知道要是真构成这个罪会有什么后果,法律是怎么处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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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罪,通俗来讲,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权力和方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以五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不论挪用金额多少,都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的“数额巨大”,一般以五百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会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案发前已经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如果涉嫌挪用公款,最好及时归还公款,并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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