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构成什么罪?
我想知道挪用公款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罪。我有个情况,我单位有人把公款挪作他用了,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的定性,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到底触犯了什么罪名,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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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在我国法律中构成挪用公款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个罪名。 首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利用自己在职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权力和便利条件。比如,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单位资金的便利,把公款拿走自己用。 其次,挪用公款的三种情形分别有不同的认定标准。进行非法活动,就是用挪用的公款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像赌博、贩毒等,不管挪用的数额多少,都可能构成犯罪。进行营利活动,就是把公款拿去投资、做生意等以获取利润,这种情况下要求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就是挪用公款用于非非法和营利的其他用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所以,如果有人挪用公款,是会面临法律的制裁的。这也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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