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怎么办?


当仲裁裁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当事人是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法律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它不像一些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适用。强制性规定是具有必须执行的效力,违反了它可能会导致行为无效或者产生其他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虽然法条里没有直接提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但违反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裁决属于上述几种情形中的某一种,比如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就是违反了强制性的程序规定。 当事人如果发现仲裁裁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在受理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撤销情形的情况,法院会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这样,当事人就可以通过重新协商、重新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纠纷。此外,如果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途径。总之,在面对仲裁裁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要及时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