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仲裁,结果出来后拿到仲裁裁决书,但是我对这个结果不满意。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直接重新申请仲裁,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希望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当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时,具体的解决办法需要根据仲裁的类型来确定。仲裁主要分为劳动仲裁和一般民商事仲裁。 对于劳动仲裁而言,如果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除该法另有规定的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另有规定”指的是一些终局裁决的情形,例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如果对这类终局裁决不服,在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六种法定情形之一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而对于一般民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过,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总之,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时,要先分清是劳动仲裁还是一般民商事仲裁,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