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宾馆是否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我打算建设一家宾馆,不知道在建设宾馆的过程中或者建成后,是不是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建设宾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上有什么要求,什么情况下需要清算,什么情况不用清算。
展开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对于建设宾馆是否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相关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如果建设宾馆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当满足上述应清算条件时,就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另外,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也就是说,如果建设宾馆的项目符合上述可要求清算的情形,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所以,建设宾馆是否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关键看项目是否符合应清算条件或者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清算的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轻伤一级,该如何判刑和赔偿?
- 开发商征地和政府征地有哪些区别?
-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
- 彩礼应该在领证前给还是领证后给?
- 孩子能否落户到别人家去上学?
- 房产赠与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 乱收费金额达到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 生育援助治疗补贴如何申请?
- 劳务不补差价可以报警吗?
- 农村宅基房拆迁需要哪些相关人签字?
- 痔疮手术医保可以用吗?
- 村内路口停车发生交通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 走医院看病走公益是怎么回事?
- 携带枪支犯罪会怎么判?
- 个人所得税扣缴端如何增加多个用户?
- 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是怎样的情况?
- 共同投资是否构成受贿罪?
大家都在问
-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轻伤一级,该如何判刑和赔偿?
- 开发商征地和政府征地有哪些区别?
-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
- 彩礼应该在领证前给还是领证后给?
- 孩子能否落户到别人家去上学?
- 房产赠与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 乱收费金额达到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 生育援助治疗补贴如何申请?
- 劳务不补差价可以报警吗?
- 农村宅基房拆迁需要哪些相关人签字?
- 痔疮手术医保可以用吗?
- 村内路口停车发生交通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 走医院看病走公益是怎么回事?
- 携带枪支犯罪会怎么判?
- 个人所得税扣缴端如何增加多个用户?
- 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是怎样的情况?
- 共同投资是否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