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数量确定不了怎么办?
我涉及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子,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就是销售的商品数量没办法准确确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处理,是会按照有利于我的原则来定,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很担心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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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数量确定不了,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不过法律对此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它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销售数量无法确定时,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来进行判断。比如,会查看相关的进货单据、销售记录、物流信息等书面材料。如果有电子数据,像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记录等能反映销售情况的,也会作为参考依据。
要是实在难以根据上述证据确定准确的销售数量,可能会按照被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来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就是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另外,如果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销售金额,但能证明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可能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来定罪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 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总之,在销售数量确定不了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尽可能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和情节,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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