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在开庭前欠债人还钱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把钱借给一个朋友,他一直拖着不还,我就起诉到法院了。现在法院通知说快开庭了,结果这朋友突然把钱还给我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儿,是继续开庭还是有别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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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开庭前欠债人还钱后,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原告(债权人)可以申请撤诉。撤诉,简单来说就是原告向法院表示撤回自己的起诉请求。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中有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原告虽然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但最终是否能撤诉成功,要由法院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已经清偿,没有其他纠纷,法院大概率会准许撤诉。 其次,如果不撤诉继续开庭也是一种选择。因为虽然欠债人还了钱,但原告依然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对此次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一个法律上的确认。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欠债人又反悔说不是还钱而是其他款项往来等情况。而且经过法院判决确认的还款事实,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最后,原被告双方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进行确认。这种方式下,双方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就债务已经清偿的事实进行确认,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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